12种外贸行为将被通报
商务部出台新规,要张贴“黑榜”震慑出口行为违法企业
早报财经专讯
出口企业出现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等12种违法行为,除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外,国家商务部还将向社会公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记者昨日从市外经贸
局获悉,商务部日前正式对外发布《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明确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只要出现《办法》规定的12种违法行为,将被商务部公开通报。
12种外贸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的行为;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行为;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出口退税;走私;违反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等。
“商务部负责沟通、协调、汇总各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士介绍,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外汇管理、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和协调机制。一旦企业被监控和调查确实存在上述违法行为,除依照相关法规对企业处理、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商务部还通过官方网站和指定的全国性刊物向社会公告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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