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禁止在校学生、教师参与直销”的禁令令高校中部分从事直销的师生颇感意外。不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表示,他们将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部分高校负责人表示,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从完善学校管理的角度出发,学校将按规定执行。
近日,记者到省城某高校采访时,见到了已经从事一年半直销
员工作的大三学生小田,他介绍,他最早是经朋友推荐而从事某产品的直销员工作的,做那份工作让他有非常多的感受,尤其是刚开始的时候,非常艰难,但随着自己经验的增加和社会阅历的丰富,客户逐渐多了起来,产品销售也开始变得正常起来。小田非常遗憾地告诉记者:“虽然说自己在直销员这份工作中逐渐找到了感觉,但我越来越感觉到也失去了很多东西,因为从事直销不可避免地会耽误学习,最多的时候连续三四天都不上课,每次都是请假。学校的课程耽误了很多,而且很多学生也把我当成了‘另类’。”小田说当他看到有关“直销企业不得招募在校生教师做直销员”时,除了有点遗憾外,更多的是庆幸,“因为我可以借这样一个机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弥补以前荒废的学业。”
山东省高校中部分从事直销工作的教师对这样的规定出台也是持欢迎的态度。山东省一所知名院校的管理干部任某曾从事直销员工作两年多,他告诉记者:“从事直销员这种工作,接触的人要比在校园中多得多,确实锻炼了人的交际与沟通能力,但负面影响也非常大,因为它太耽误时间了,从直销员目前的这种工作模式看,教师和学生都不适合参加,因为对学习、教学来说得不偿失。”据记者了解,目前高校学生从事直销行业的并非只是极少数,我省一高校的学生介绍,他班40多名学生,有十多个男女学生从事不同品牌产品的直销。
山东省一些高校对“禁令”的出台表示了积极支持的态度。省城一高校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对学校的正常发展,对教育教学工作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样的政策将使少数参与直销活动的教师和学生完全回到课堂上来。”部分高校的负责人在谈到今后学校对这部分师生的做法时说:“国家出台了这样的规定,社会各界就应该完全照章办事。有关直销企业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在学校师生中发展直销员,学校也应该积极地做好工作,宣传有关规定,对那些坚持从事直销工作的师生,要通过劝说、引导、教育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把全部精力转移到工作和学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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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公布《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记者王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