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场。
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判。
8月23日,一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贩卖案在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共有犯罪嫌疑人17名,涉案枪支达940余支,涉案枪支零部件1500多件,这是青海省自建国以来涉案枪支最多、范围最广的一起贩卖枪支案件。此案无论从走私偷运贩卖枪支批次数量上,还是从时空跨度涉案地域人员的广度上,均可堪称建国以来走私贩卖枪支第一案。这一重大案件引起了中共中央、全国政法委、公安部及涉案各省、区领导高度重视,被列为2004年公安部部级督办案件。
这起特大跨国贩枪案决不是偶然事件,其背后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更令人深思。为了遏制不断升级的枪支制贩案件,公安部门开展“利剑行动”,严厉整治枪患。
“依维柯”引出惊天枪案
2004年3月3日,根据新疆海关缉私分局掌握的线索,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怖特别侦察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喀什地区公安局组成的工作小组,在新疆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办案人员从这辆车上查获仿“五四”式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刘明(化名)。
此后警方顺藤摸瓜,线索显示涉案司机还有5人,3月12日警方将最后一名涉案运输司机逮捕。
在审理中公安部门发现,刘明等几名运输司机仅仅是一起跨国走私枪支大案的中间一环,在他们背后,隐藏着一个长期从事跨国走私、贩卖枪支的团伙。
据刘明在审讯中交待,从1995年起,他们先后为几名青海人从巴基斯坦经新疆喀什地区红其拉甫口岸偷运仿“五四”式手枪入境,其中,单人供述偷运入境枪支18批次共计1106支,得到两人以上印证14次842支。
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此案不仅涉及枪支数量巨大,而且涉及参与人员多达几十人。另据鉴定,缴获的仿“五四”式手枪在外观、制造工艺、击发射机构等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或接近国产制式“五四”式手枪的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杀伤力。案件引起中共中央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公安部直接领导下,迅速成立专案组。同时,由地方反恐怖特别侦察队牵头,抽调海关、地区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新疆、青海、甘肃三省协同作战。
形成完整跨国贩枪网
据调查,1995年,这一贩枪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青海籍人马某在巴基斯坦上学期间,结识了外号“恰恰”的武器商,“恰恰”同意为马某提供枪支走私入境贩卖。马某与刘明商定,由刘明利用外运的便利条件将枪支贩运入境,运送到青海省西宁市交货。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最初策划组织贩卖枪支的马某等人都是赴巴基斯坦学习的学生,语言等便利条件成为他们的掩护。
刘明等外运司机为获取暴利,乘我边境高寒地区设备简陋进出口检查较宽松等可乘之机,在货车箱体底部焊制夹层的方式将枪支偷运入境(甚至藏在轮胎中),再利用长途大巴或包车将偷运入境的枪支运送到西宁。
参与贩卖枪支的张海(化名)等人将走私偷运入境的枪支以10倍左右的价格(每支枪境外价格300~600元人民币,西宁销售价3000~5000元)卖给青海的贩枪团伙头目“胖子”。在长达10年的走私偷运枪支活动中,该团伙时分时合,关系复杂,由于利益驱动和逃避打击,相互保密。据交代,“胖子”等境内贩枪头目将枪支批量销往到青海、四川、甘肃、西藏等地。
2004年7月,公安部会同青海、甘肃、新疆三省区召开专案协调会,由青海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负责该案的大部分工作。在案件侦破中警方发现,该跨国枪支走私贩卖已经形成完整的链条:犯罪嫌疑人中有的专门从巴基斯坦走私枪支,有的负责运输,有的进行“批发”,有的从事“零售”……手段极为娴熟。
据警方介绍,这个贩卖枪支团伙组织、运输、贩卖层次分明,并逐步团伙恶性化。从最初几支、十几支到后来一次走私偷运枪支上百支,从最初零星运输,到后来购有专门用于走私偷运枪支的改装车辆,走私贩卖枪支人员逐步固定专职化,贩卖枪支的同时还伴有贩毒、黑社会组织等犯罪活动,团伙恶性化趋势逐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