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一版刊登《老年人,您的名字不叫弱者》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日来,老人、学者、专家及老龄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围绕“老年人如何解脱困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老人:困扰远不止这些
家住青岛市旌德路、68岁的张允老人说,老
年人是一个需要全社会给予关爱的群体,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困扰,远不止这十大问题。 张允说,有的事情譬如饮水、取暖、用电等生活问题,老人记忆差、手脚缓慢,遇到这些问题解决就很难。再如再婚、赡养、继承等问题,受困扰的老人也不少。但这些问题尚可到相关单位投诉、到法院起诉解决,而有的问题譬如不敬老现象,属于道德问题,老人遇到了也无能无力,只能呼吁社会风气转变。
张允说,人毕竟要老的,他担心,等老得走不动了,子女能侍候他吗,能经常来看他吗?但这些问题只能靠子女自觉,因为你不能要求子女必须每周来看你几次,这在法律上也是盲区。所以要解决困扰老人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要靠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律师:应学会用法律维权
中房法律顾问张振海认为,一些老人在生活中遇到的这样那样的纠纷,一方面是因为子女不孝顺所致,另一方面是因自己不懂法,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造成的。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老年人要全面详细地了解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譬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其次,老年人可在生活中有意识地多交往一些法律工作者,经常向他们咨询有关问题,即使没有问题,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也是大有好处的。再有,从其他老年人遇到的问题中汲取经验。在处理自己的财产时,涉及到与子女的关系时,要勇于摈弃旧的观念,该签的合同一定要签,该做的公证也一定要做。把丑话全都讲明白、讲清楚、讲得有根有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涉老法官:学会“公证”解困扰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老合议庭法官陈清江认为:一些纠纷其实可以完全避免。一般情况下,可以去做公证。因为公证法律效力最高,证明力最大,如果老人再婚前或立遗嘱最好先去公证,以后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这点,老人要跟年轻人学习,“先小人后君子”,出了问题好解决。
现在的房产纠纷相对较多,老人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多咨询。另外,老人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一定要保存好。对于子女索要签名,老人也要谨慎。
陈清江说:“现在精神赡养纠纷越来越多,但目前这个情况在法律上还是个空白点。遇到这种案件,我们一般是调解。我建议老人一定要多融入社会。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有些子女的确没有时间和精力多陪伴老人。但目前老年大学和老年公寓很多,老人可以到这些地方学习或者养老。总之,老人要提高自助能力,多与社会接触,多靠社会助老机构帮助,让晚年生活的更快乐、健康。”
心理专家:给生活找个支撑点
青岛市心理咨询中心临床心理科主任李玉焕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常常会遇到一些烦心的事情,老年人应以积极、正确的心态来对待。
老年人首先要学会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每天规定自己做几件事情,有一个生活的目标,给生活找到一个支撑点。老年人身体条件许可的话,可以找一份工作,既增加了退休后的经济收入,又不觉得生活无聊。如果经济收入状况非常好的老人,也可适当做义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余热。
老年人帮助子女带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这样既解决了年轻父母的后顾之忧,又与子女之间加强了沟通交流,还可缓解一些婆媳之间的关系紧张问题。
老年人一定要走出家门,多参加一些娱乐活动,不要把自己封闭在家里。广交朋友,多些爱好。再婚对于离异、丧偶老人来说是一件好事,但一定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处理好婚后财产、与双方子女关系问题,也是关系到婚姻长远幸福的关键。
专家:不能“歧视老人”
青岛社科院研究员刘同昌说,现在困扰老年人的问题,如家庭暴力、侵占老年人权益、弱势老人的衣食住行等,是随着城市化不断加快而必然要出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在中国,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歧视老人”问题。
刘同昌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老人靠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更重要的是,社会在发展中要解决好“公平与效率”的突出矛盾。老年人现在退下来了,其中的大部分人不能再继续创造实物价值,不能因为他们现在不创造价值,就“歧视”他们,因为老年人曾为社会创造过巨大财富。在某些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的老年政策,对老年人除了精神层面关怀外,在物质方面通过有力的“分配杠杆”,为老年人谋福利,营造“晚年天堂”。
老龄部门:人人都是“当事人”
就目前困扰老年人的种种问题,青岛市老龄办主任李雪华认为,这反映了整个社会对老龄化的认识以及对老年群体的认识。
李雪华指出,人人都是老龄化社会的“当事人”。老龄化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我们能不能看到,尤其是领导层能不能看到,将直接制约社会的发展。如果看到了,可能就会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面对、去解决,就能坦然应对,从容过渡,避免将问题带到老龄化高峰时集中爆发。若看不到,将来会措手不及,麻烦众多。
李雪华认为,现在一些部门对老年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些人总觉得老年人是包袱,是累赘。在对待老年人的问题上,做不到客观、正确的认识,老年人得不到公正的待遇。目前困扰老年人的一系列问题能否解决好,取决于社会能否对老龄社会有正确、客观、全面的认识。研究和谐社会建设一定要把眼光转向关注弱势群体,尤其是关注老龄化问题上来。研究未来发展,必须研究老龄化问题,不然,我们很难解决“未富先老”的现实问题。
记者赵昌东王丽洁崔燕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