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日前,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铺张浪费。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时期,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
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落实“两个务必”,廉洁自律,做好表率。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奢侈浪费行为。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二要严肃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禁止借过节的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纳入规范补贴管理的单位,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各类行业协会、学会、中介机构等发给机关干部职工的现金、实物。三要严格执行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的制度规定。严禁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到外地公款旅游。四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不准参加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聚会活动,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六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七要严格公车管理,不准用公车旅游、探亲。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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