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魏先生等多名购房者向本报反映,他们原本打算购买即墨市振华路“豪第9号”的商品房,售楼人员催促他们交纳数万元的购房预约金,然而他们发现开发商青岛三元豪第地产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商的做法能让人相信吗?购买这样的商品房有无风险?”魏先生问。 昨
天下午,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向该项目售楼处询问楼房价格时,一名售楼人员表示“在电话中不好说”,要求记者到售楼处面谈。在了解了该项目的其他情况后,记者表示有意购买时,售楼人员这才说可以提前预约,预订一套房屋需要交6万元的预约金。至于何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这名售楼人员却无法做出明确答复。随后,记者联系即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称,三元豪第地产开发的“豪第9号”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公司至今也未向他们做出办理申请。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商品房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商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预约金、排号费等预订性质的费用,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而法律界有关人士则认为,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风险巨大,购房者往往面临预订协议无效、办证难等后遗症,而且也无法排除开发商卷款潜逃的可能性,因此建议购房者千万不要购买无证商品房。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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