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他人面包车后,残忍地将车主杀害,抛尸于废弃的机井中后,驾车逃窜。但罪犯勾某、李某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经过市中院审理,判处勾某死刑,李某获刑15年。 2004年7月31日18时,勾某和李某在即墨市小公共车站租下武某的松花江面包车,当武某按照勾某的要求 将车行至马山附近后,勾、李两人突然凶相毕露,勾某持刀将武某的颈部割破,李某抓着武某的手,直到武某没了反应。看到武某没了气息,勾、李二人将武某的尸体抛至即墨市某镇一废弃的机井中。四天后,二人被警方抓获。于顺曾宪权
2004年7月31日18时,勾某和李某在即墨市小公共车站租下武某的松花江面包车,当武某按照勾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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