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中国保监会11日对外宣布,保监会积极协商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日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这是在去年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关于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的又一重要文件,标志着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步
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引人关注的是,《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只限于中国企业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资这类股票可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一级市场申购包括配售、定向配售和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同时在投资比例上,《细则》规定,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的总额,按照成本价格计算最高可达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10%,投资单一股票最高可达该股票发行总额的5%。 日前,央行宣布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改革,这对保险业管好、用好保险资金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人寿是目前持有外汇资金最多的保险公司,总额达31亿美元。据悉,人民币兑美元升值2%给该公司带来约5亿元人民币汇兑亏损。《细则》已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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