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0日讯(记者李琥珀)记者近日采访省城集中整治违法“旧村改造”行动时发现,旧村改造原本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挖潜盘活存量土地的一条有效途径,如今却在省城被一些不法村委会和开发商“念”得变了形,成了“违法占用村庄集体用地”的代名词。
据了解,旧村改造是指在集体建设土地上,按照
村镇建设规划,通过村庄整体拆(搬)建、村庄整理、村庄撤并等方式进行拆旧建新,整治环境,改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条件,改善村容村貌。其所建房屋的用途必须是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不得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
“政府鼓励旧村改造,初衷是通过拆平房建楼房,实现集中居住,节省大片土地。经是好经,却让一帮歪嘴和尚念歪了,结果适得其反!”一说起省城的旧村改造,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张修文支队长很是痛心,“拿城市规划区内的旧村改造来说,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要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将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后,才能申请建设项目审批。但省城诸多村委会却借政府倡导旧村改造之机,瞒天过海,没有任何手续,采取和开发商联建(村里出地,开发商出资)、联营(开发商出资,村里卖楼,利益分成)、炒卖楼盘(村里卖楼盘,开发商开发),或自建自卖方式,非法占了大片土地甚至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肆获利。”
据介绍,已经查出120个违法项目,建筑面积近600万平方米,最大的一个违法项目占地三四百亩。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分析,不少村委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出发点是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自己的地自己说了算,想在哪里盖就在哪里盖,想盖几层就盖几层。再加上有关执法部门监管不力,而有的区政府出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本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增长,或改善投资环境,利于招商引资的考虑,对违法旧村改造采取默许甚至纵容态度,最终导致了“野楼盘”在省城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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