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0日讯(记者李琥珀)“绿化覆盖率由33%提高到35%,绿地率由28%提到30%,城市广场绿地率由50%提高到60%”,记者从省建设厅城建处获悉,《山东省园林城市标准》已作修订,城市绿化率、道路的完好率等园林城市评选的基本指标有所提高,增加了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要达到90%以上等一系列新指标。
据了解,新标准将园林城市主要道路完好率由70%调整为90%,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从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提高到不少于40%。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更是对污水处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城市垃圾处理达不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均不予考核。
另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十余项新指标。明确要求,城市中心区与郊区、新城区与老城区的绿化指标差距要逐年缩小,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要达到90%以上;新建建筑中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须达到45%以上;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的比例达到6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停车场、人行道、游览路等要求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装材料;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和水底要按生态学原则进行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优良率达到60%;公园建设要制定保护古典园林、历史名园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得到有效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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