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㈠:推销化妆品
有些影楼的化妆师给新人化妆的过程中,因为事先没有详细注明化妆时免费和收费的相关产品,化妆师就会向新人极力推荐安瓶、假睫毛和隐形文胸等各种辅助产品。遇到没有做美甲的新人,化妆师会积极推荐新人做指甲。
手段㈡:多卖底片
如果消费者拍摄套系的入册照片是50张,摄影师实际拍摄的照片都会远远超出这个数。用摄影师的话说,“这可以使新人有充足的挑选余地”。但事实上,多出来的照片和底片,有些影楼不会提供,需要新人花钱购回。
手段㈢:相框圈套
商家会向顾客推销相框,在展示时,样框和里面的样片制作是一致的,比如皮纹框里面就是皮纹制作的照片。如果你同意订制,商家便会不动声色在订单上写下“皮纹框+油画制作”。油画制作是最基本的制作手法,相对比较低廉。等到新人拿到放大的照片时,却发现自己订的皮纹框与照片油画设计格格不入时,商家才告之,另外制作皮纹照片需要额外收费。
手段㈣:预约单充当合同
不少婚纱影楼与新人们签订的所谓“合同”,只不过是一张预约单。预约单上一般只填写着预约时间、地点、化妆师、摄影师等,都是只对店家有利的“条款”,没写明商家违反规定该受到何种处罚,所以,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也只能吃闷亏,干瞪眼。
手段㈤……
记者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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