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完善和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出台。记者今天从省国资委获悉,山东省将公开向全省招聘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并采取一次考选分批聘用的原则,首批确定10名人选,另选50名纳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明年适当时候从中择优选聘企业高管和财务总监,从而逐步建立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出资人以所有者身份,向直接出资的独资或控股企业委派财务监管人员,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监控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据介绍,此次山东省对招聘的首批省管企业财务总监人选提出了严格的政治素质、学历职称、业务能力、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条件。此次,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
据了解,山东省国资委将对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每个聘期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胜任,或有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可以随时解聘。此外,财务总监的薪酬将不直接从企业领取,由省国资委比照省管大型企业副职的平均年薪确定。(完)(袁涛 马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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