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9月9日电 利用计算机病毒程序,在不到2个月时间里,截获股民股票账户、密码,盗买、盗卖股票价值1141.9万元,非法获利38.6万元。9日下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勇无期徒刑,王浩、邹亮分别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2004年
10月以来,浙江、福建、湖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相继接到证券公司和当地股民报案,称其证券公司的客户所开设的证券交易账户上的股票,被人通过网上委托的方式非法盗卖。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故意制作、传播黑客程序,盗取证券用户交易账号及密码后,恶意进行股票买卖从中获利的案件。经公安部指定管辖,南昌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支队开始立案侦查,2004年12月16日,张勇等三人在安徽省潜山县被抓获。 警方发现,在张勇等人的笔记本电脑里,尚保存有大量股民的股票账户及密码信息,仅可恢复的资料就有70多名,如果不是案件及时被侦破,将有更多的股民蒙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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