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业务有“法”可依 农总行近日下发《通知》,对二手房贷款实行严格准入制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农总行近日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健发展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该项业务的准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今后
该行的二手房贷款业务将有新“法”可依。 《通知》的具体内容是,今后农行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重点发展区域仅限于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及经济强县(市);在集约化经营方面,明确二手房贷款必须集中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经验丰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经办机构办理;在产品策略方面,将二手住房贷款业务作为发展重点,谨慎开展二手商业用房贷款业务。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大量公有住房上市,部分地区二手房交易日渐活跃,少数大城市二手房交易量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一手房交易量。截至2005年6月末,农行二手房贷款余额378亿元,占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的15.2%。
但与此同时,二手房贷款业务因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操作环节较多等因素,使银行面临较商品房贷款更多的风险点。为此,农总行明确提出二手房贷款必须坚持“严格准入、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健发展”的原则,在规范管理、确保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开展二手房贷款业务。
《通知》明确了二手房贷款调查、审查、评估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强调综合借款人还款能力和房龄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成数和贷款年限。《通知》还首次就与二手房中介机构的合作以及二手房交易资金管理问题提出了细化的管理措施,以减少不良中介机构参与二手房交易可能造成的操作风险。姜业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