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9月7日电(记者朱薇)
震惊全国的两千多大学生传销案经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于6日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欧丽曼”传销案的“传销老大”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曾就读于西安某高校的大学生辛俊涛、赵晓民也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3年的有期徒刑。
2003年9月底,只有初中文化的
河南农民秦永军在广西说服正在西安交大思源学院就读的辛俊涛、唐刘兵加入传销组织,后辛的同班女友赵晓民也在男友鼓动下加入进来。4人带领30余名组员从广西将销售网络迁到重庆渝北区、合川市、巴南区,以“三无”产品“欧丽曼”化妆品为媒介,组成了“欧丽曼”传销团队。随后,他们以介绍工作、做生意为名,将以大学生为主的近千人骗至渝北,采取上课、讲直销理念、讲“欧丽曼”的“五级三奖制”发展下线,对被骗人员“洗脑”,使其“自愿”交纳3350元认购一套“欧丽曼”化妆品,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截至案发,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被骗。(本报曾于今年7月29日1版报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采取传销方式取得他人信任,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遂判处秦永军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6万元;辛俊涛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罚金14万余元;赵晓民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4万余元的判决,而此案另一名被告唐刘兵指控罪名成立,但因受人指使,发展下线少,被免予处罚。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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