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6日讯(记者吕华远通讯员张学强)服务今天,享受明天。我省下一步有望探索建立“养老义工积累制度”,鼓励个人早期义工积累,进入老年时享受同等数量的义工服务。这是记者6日从省老龄委第17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省老龄办的有关人士介绍,居家养老义工服务运行模式在我省尚未有正式的试
点,但省外一些地方已经推出了类似的服务,给我省探索建立“养老义工积累制度”提供了借鉴。我省将在探索建立上述制度的同时,还有望探索建立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队伍,进行“低龄健康老人义工积累和使用”试点。
据了解,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推出的养老义工服务,由义工义务对独居困难老人进行上门服务,义工队伍由社区居委会与敬老协会共同管理,可自愿参加,自由退出。区敬老协会逐一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可提出申请,由敬老协会统一调度义工为其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
在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现已达到119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总量居全国第一。据预测,“十一五”期间将是我省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期,到201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360多万,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围绕“老有所养”等问题,我省正在抓紧制定《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力争让多数老年人养老保障的主要问题在家庭中得到解决。
目前,全省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养老机构达到399家,床位数达到31000多张,这一数字与老年人总量相比仍是“杯水车薪”,因此,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制度,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养老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省已有445.46万户、620.2万老年人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占应签户数的85%。在强化家庭养老的同时,我省将倡导全社会开展帮扶、认养、资助、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经济条件好的农村实行养老补贴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