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房产开发商为何能赚取巨额暴利?烟台市芝罘区地方税务局通过审查揭开了一名房产大亨通过做假账偷逃百万税款的幕后秘密。今日,涉嫌偷税罪的陈某被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陈某是烟台一家注册资金达1200万元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6月,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在查账后发现
陈某公司账面可疑。经公安机关查明,2001至2005年,陈某指使、授意公司财务人员采取隐匿收入、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偷缴各类税款共计1830138.89元,其中2001年度该公司应缴各类税款共计427425.57,偷缴各类税款共计427425.57元,偷税比例为100%。
据该公司原会计揭发,每次制作纳税报表前,他们都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在账面上的体现,告诉陈某应缴多少税款,但陈某总是说没钱。会计就把本来应申报纳税的部分挂到应付款账上,做一下假账,然后再做虚假的纳税申报材料,到税务部门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据他们揭发,2001年公司隐匿收入是90300元;2002年隐匿收入是2020112元,2003年隐匿收入是3872929元,2004年隐匿收入是137999.2元。2004年6月份前后,芝罘区地税局在对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偷税问题存在,并按各个不同税种给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但陈某依然不执行补税,拒不缴纳。(记者
张坚栋 通讯员 寒柏 铁凛)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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