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某以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0万元。 2002年,杨某以青岛青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申领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负责从日本一家公司低价进口硬质废塑料,并四次通过海关进口货物。货船上层堆放物为合格硬质废塑料
,而下层堆放的均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废塑料。成功走私后,杨某又与日本三家公司合资成立了加工进口废塑料的新公司,又连续13次走私禁止进口的废物。 2004年3月,青岛海关缉私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出动,果然在仓库里发现了4000多吨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第二天杨某就被抓捕归案。(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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