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企业年金半月搞定 我市出台审核企业年金试点单位的流程方案,具备相关条件单位均可申请试点
早报讯
我市启动企业年金试点工作(本报曾作报道),引起市民普遍关注,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目前该局已经出台建立企业年金
流程,并且正在制定与市政府有关“切实做好企业年金试点工作”文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企业年金首批试点。
据该局有关人员介绍,申请进入企业年金首批试点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企业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等。
申请企业年金首批试点的企业流程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企业年金试点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按规定对企业的年金方案提出异议或修改完善意见,并及时通知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试点结束,企业年金工作将在全市推开,市属和市内四区的企业以及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企业、省驻青企业、驻青部队企业的年金方案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其它企业报送所在区(市)劳动保障局。(记者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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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年金?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由企业发起的,长效的员工福利管理方案,是完全归属个人的养老保障基金;是由国家政策引导下的,非强制、市场化养老保障安排。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