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澳门的陈劲草热心资助广西贫困女生周彤上学,一年多时间就寄来了1.2万元。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陈劲草负责周彤上学的学费、生活费;而周彤不许退学,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本科,否则双倍返还资助金。 然而,面对这份爱心,周彤备感压力,
终于背着资助人离开了学校。陈劲草一纸诉状将周彤一家告上了法院。 周彤今年17岁,家住广西融水。2003年初,随母亲欧美燕到南宁,在江西中学上了高中。因母亲的收入很不稳定,周彤随时面临辍学的危险。2003年11月,周彤在网上认识了在澳门生活的陈劲草。陈劲草了解到周彤的处境后,非常同情,并表示愿意资助她上学,直到大学毕业。 去年2月29日,陈劲草和周彤签订了一份资助合同,并请周彤的班主任当见证人。合同明确规定,周彤不许退学、不许打工、不许谈恋爱,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如果违反了合同将双倍返还资助的费用。 今年5月,陈劲草打电话到学校询问周彤的学习情况,学校告诉他根本没这个人,后来他得知,周彤已于2004年7月退学回家。 陈多次劝说周彤复学,并表示愿意继续资助她上学。但周彤拒绝了他的好心,并于2005年4月参加了工作。这令陈劲草大失所望。后来,他从别的渠道打听到,周彤并不是住在很简陋的出租屋里,她家住在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内,两房两厅很宽敞。 陈劲草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将周彤、母亲欧美燕等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周彤应双倍返还资助金共2.4万元。他在诉状中称,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资助合同,严重伤害了他的爱心,伤害了社会的公义。 今年7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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