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近日山东省胶南市、莱西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的考核,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现对胶南市、莱西市拟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事宜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网站(www.sepa.gov.cn)
、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青岛日报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5年9月5日-9月14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胶南市、莱西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话:010-66156243 传真:010-6615624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电子邮件:csc@sepa.gov.cn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电话:0531-86106139传真:0531-86071045地址:济南市制锦市街12号邮编:250012200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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