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徐长聚
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重要
原则、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献。文件明确提出,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三项原则,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根本政治原则。只有坚持这三项原则,才能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确保人大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经验和面临的形势,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经过50多年历史考验的,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因此,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搞多党轮流执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2003年换届之后,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要求,我们提出并确立了与党委和“一府两院”“同心、同向、同目标”,按照“党政所急、人民所需、人大所能、法律所赋”开展人大工作的原则。“同心、同向、同目标”所强调的是,人大工作一定要自觉维护并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委领导下,对“一府两院”在监督中实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共同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坚持“党政所急”,就是要积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正确处理落实党委部署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人民所需”,就是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走群众路线的关系;坚持“人大所能”,就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拓创新、有所作为,正确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继往与开来的关系;坚持“法律所赋”,就是要积极行使法定职权,严格依法办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职能划分和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按照“三同”、“四所”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我们积极做好立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决定重大事项以及任免等工作,较好地体现了市委意图、人民意愿和法制原则,做到了贯彻市委决定、依法履行职责和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有机统一,有力推动了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还围绕市委的重要部署、重大活动,如前年防治非典、去年宏观调控、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繁荣青岛、文明青岛、平安青岛”建设等,发挥人大优势,主动开展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人大各项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在“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地方政权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最重要的是要牢牢把握原则方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保持一致。在履行各项职权时,自觉增强党的观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无论是依法行使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审议、视察、对外交往等各项工作,都自觉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主动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使人大在全局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坚持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面而不片面、及时而不消极、到位而不越位地履行好监督职责,支持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高效行政和司法公正。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基本原则。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集中制这种组织方式,达到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目的。因此,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个好的制度。
在用心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紧密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坚持并积极探索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效实现形式,突出抓了三个机制的建设。一是集体行使职权的机制。在立法方面,建立健全了立法项目提出、起草、调研论证、协商讨论、集体审议等制度,实行了委托立法、公开听证等办法,规范立法程序,扩大立法民主;在监督方面,修改完善了常委会讨论决定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等制度,开展了常委会集体视察、专门委员会专题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改进和加强了监督工作。换届以来,制定、修订了10件地方性法规,修改了19件,废止了8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50多次集中或专题视察,先后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市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二是健全民主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问题的机制。常委会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了代表大会议程规范、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列席人员守则等,保证会议的一切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充分保证并落实代表和委员的知情知政权、言论免责权的机制。建立了定期向代表和委员报告工作、及时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代表和委员审议意见公开简报、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办理等制度。代表和委员参加大会或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时,安排充足的时间,通过会前审议与会中审议相结合、分组审议与联组审议相结合、询问与有关方面负责人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和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创造了浓厚的民主气氛。
当前,我们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定要正确认识并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并把握贯彻党委意图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是要通过民主集中制这种组织形式,把党的主张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党的决策和决策的贯彻执行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二是正确认识并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体现了高度民主;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产生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体现了高度集中。只有这样认识并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我们才能自觉地行使法定职责,才能正确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三是正确认识并把握少数与多数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在整体上必须坚决实行。但同时要注意尊重少数、保护少数,重视和客观反映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见、建议。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优势所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这一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人民民主的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只有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开展地方人大工作中,更加重视并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努力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第一目标。一是要求更明确。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坚持做到联系代表和群众要真,不冷漠虚假;了解社情民意要深,不走过场;反映群众呼声要快,不推诿拖拉;体现群众意愿要准,不肤浅片面;维护群众利益要实,不搞形式主义。二是渠道更畅通。形成了5条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党组领导干部和常委会委员密切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人大机关各机构与企业、村镇(社区)建立定点调研或对口帮扶关系,开通代表在线和人大热线网站与群众进行网上对话,加强信访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责任制,等等。三是反映民意更充分。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更加重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体现群众意愿。如根据群众的普遍要求,对燃放烟花爆竹改“禁”为“限”;对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进行修订;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胶州湾保护、奥帆赛筹备、食品卫生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司法公正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视察,加强监督。四是为群众排忧解难更积极、更主动。今年以来,走访看望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达300多人次,专程看望库区移民并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认真调查并解决垃圾场周边村民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土地征用、村民就业等问题,与残疾人企业、30多个贫困家庭或孤儿建立了长期帮扶关系,帮助对口扶贫村庄实现了“办个厂、修条路、建个棚、挖个塘,尽快脱贫致富”的愿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62件、1993人次,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和群众情绪。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充分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走群众路线上努力做到三个“善于”。一是善于集中群众的意见进行科学决策;二是善于依靠群众的支持、凝聚群众的力量推进工作;三是善于按照群众的评判衡量工作成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支持不支持”作为标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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