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目标:建成全国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和国家海水淡化推广应
本报讯 昨天,由市发改委主持召开的《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专家论证会在青岛八大关宾馆举行。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中心、天津海水淡化
所、天津大学等单位的12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评审,一致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我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多次提出要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为此,市发改委委托青岛工程咨询院会同青岛市政公用局、青岛供水管理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青岛海湾化工设计研究院、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等单位,对我市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淡化水厂布局、产业链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支撑、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了一年多全面系统地研究,最后共同编制成该《规划》。
该《规划》提出,我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成全国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和国家海水淡化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具体目标是,至2010年,全市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0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产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带动机械制造、高分子材料、技术服务等行业产值增加200亿元。至2015年,全市海水淡化能力达到38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带动机械制造、高分子材料、技术服务等行业产值增加400亿元,全面构筑起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生产产业化、产品系列化、应用市场化的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体系,使海水淡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该《规划》还提出,我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模式是,以海水淡化应用为突破口,通过扩大海水淡化的应用规模,带动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以应用促进海水淡化技术及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最终形成应用———设备产业化———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
专家组评审认为,该《规划》符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对促进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定位准确,符合《全国海水利用专项规划》要求;《规划》提出的发展模式,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该规划是全国第一个城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我国沿海城市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作用。(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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