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购物时在收银台交了款开了发票,商品就已经成了顾客的私人物品,出门时工作人员凭啥还要检查一遍才让出门?”近日,市民高女士对麦德龙商场的做法表示质疑,认为店方的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私人物品随便查
高女士说,她近日与朋友到重庆路上的麦
德龙购物,由于第一次来这家商场,一下子买了一大堆东西。她们在收银台交了钱后,拿着工作人员开的发票往外走。这时,一名女工作人员拦在商场门口,让她们出示发票,并伸手到购物车内核查翻看。她对此表示不满,可对方也不说话,看完后在发票上盖了一个章,才放她们离开。
她认为,自己在收银台交了钱,对方也开了发票,商品已经变成了自己的私人物品,商场方面再随便动手检查是不应该的,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商场此举将每一位顾客假想成了贼,是对顾客人身权利的不尊重。
调查:盖了章才让出门
接到高女士反映后,记者来到麦德龙商场,以顾客的身分买了一些东西后,来到收银台交了钱,对方给打印出了一张正规的大发票,上面印有税务章和麦德龙的章。记者来到商场门口时,果然有一名女工作人员拦在门口,对每一位顾客进行检查。轮到记者后,对方要过记者的发票,看了一下车内的东西,用手中的章在发票上盖了一个十分模糊的章。消协服务设计不合理
昨天,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郭海源对此认为,这家商场的这一服务设计不合理,容易让消费者感到不受尊重。其实,其他的大超市收银也有这么一道“关”,只不过对方用电子手段,麦德龙用的是人工检查,前者容易让人接受,后者让人有种不被尊重的感觉。他表示,将就此向麦德龙提出建议,修改这种容易让人产生不悦的做法。
律师:侵犯消费者权益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陈永亮律师认为,顾客向商场交钱并得到发票后,所购商品的所用权已发生转移,成为顾客的个人财产,顾客完全可以拒绝商场检查,如果对方阻拦顾客强行检查,不准顾客离开,涉嫌限制人身自由,顾客必要时可报警解决。记者雷林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