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为了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广东东莞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通知规定,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家教,包括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学科补习班、提高班、培训班,不得明示或暗示任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学校和在职在编 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教材以外的教辅资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受聘担任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学职务。
页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