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湖 新闻回播广州要对外地冷鲜肉进城亮绿灯了,《广州市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规定》已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交时禁止外地肉入穗的条款被修改,如获通过,意味着广州向外地合格鲜肉敞开大门。 此前,草案“外地冷鲜肉不得入广州”的法
规设定,在立法听证会上引发了激烈争议。 说到底,老百姓真正关心的是肉的品质和安全,其次是价格。当初,“外地肉不得入广州”之草案制定,有关部门就是从餐桌“安全”角度考虑的。外地肉,相对本地肉,在技术和管理上,有其特殊性,如何保证安全,确实存在不少难题。从这个角度说,“禁”的出发点值得肯定。 然而,这种“一刀切”式的禁法,我们在其他场合、其他事情上,没有少见。结局往往与预想的适得其反,引发重重问题。 且不说“拒外”让百姓少了口惠,也不说,其与国家《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抵触,单是它对市场公平的伤害,就贻害无穷。市场不应该有贸易壁垒,“拒外”等于区域垄断、地方封锁。“拒外”无异于政府以公权给部分经营者制造垄断机会,而垄断往往也可能是更不“安全”的肇因,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因此,人大修改条例,允许外地肉入穗,体现出的是一种对法制的尊重和敬畏。肉品安全,不能指望靠“拒外”荫庇,无论外地肉,还是对本地肉,只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有序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安全的基石。既然外地肉特殊,迅速研究和建立一套相应的监管机制,出台一些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就是人大和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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