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花2.6万元将自己的新房进行了精装修,但由于房子装修完毕后,室内的空气状况一直让她不敢入住,该市民竟每月花2000元钱租房居住一年多。记者联系济南市质监局室内空气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后发现,新房室内的甲醛含量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2.8倍。
今天上午,在济南某公司工作的柳小姐打电话反映说,她
于2004年初在段店立交桥附近的红园小区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并于当年7月份花2.6万元钱请市中区某装饰公司进行了装修。房子装修完后一个半月,当她一进入室内时,刺鼻的气味立即把她“赶”了出来。柳小姐捂着鼻子在室内呆了几分钟之后,便感觉到胸闷、咳嗽、鼻塞,紧接着就禁不住掉眼泪。
当柳小姐就此事向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反映时,对方回答说,新装修的房子空气质量都不会很好,开着窗户通通风就好了。于是,柳小姐每天都将所有的窗户都打开进行通风。但是室内的空气状况并未发生大的变化。无奈之下,柳小姐只好改变了搬进新房的打算,并以每月2000元钱的价格在舜耕路租了一套房子居住。“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室内的空气状况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柳小姐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接到电话后,记者迅速联系济南市质监局室内空气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并于今天下午2时许来到柳小姐的新家。刚刚进入室内,记者马上就感觉到股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仅从感官上就能判断出,室内的甲醛含量肯定超标。”监督检验站的王志江站长说。柳小姐告诉记者,在装修过程中,包括乳胶漆、细木工板等材料在内的所有主料都是由装饰公司提供的,而且室内除了装修公司安装的衣柜,自己没有新购买家具,因此如果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话,肯定是装饰公司施工所致。
记者下午5点从室内空气质量监督检验站得知,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柳小姐新家客厅内的甲醛含量为0.29毫克/立方米,是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0.10毫克/立方米)的2.9倍。得知此消息后,柳小姐非常伤心地说,这所新房花费了她很大心血,所有装修的布局都是她亲自设计的,现在这个结果让她无法接受。她将不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记者 魏传强 张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