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阳谷来青打工的王某拥有18部电话,却从不交话费,每个号码欠费停机后他都置之不理,再申请新号。昨天,王
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常去话吧给家人打长途电话。去年11月,从话吧走出来的王某突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办法———开话吧。但他却并没有走正规途径,而是在崂山区东韩幼儿园后面租下一处房子,又用“郭伟、李武”的名字伪造了两张身份证,然后向某公司申请安装4部固定电话。电话安好后,王某在门口竖起招牌:公用电话国内长途2角。与其他话吧长途电话每分钟3角的价钱相比,王某这里属于“超低价”,招来了大批顾客,王某只管收钱,从没想过去交话费。一个月后,电话欠费停机,而王某也有8000多元进账。尝到了免费午餐,王某又用7个假名开通了14部电话,继续自己的话吧生意。
去年12月,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东韩上门催费,才发现王某的固定电话成了公用电话,遂报案将王某抓获。
昨天,崂山法院公开审理王某诈骗案。法庭上的王某一言不发,侧头仔细听着检察院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当法官宣布判决时,他歪头想了足足10秒。“服判,都怪我太不懂法了。”据法官介绍,不缴话费的情况近年来大幅增加,如果经催费后仍不缴纳的就是违反了合同,但王某一开始就用假身份证申请号码,主观上就是为了逃避缴费,属于诈骗行为。依照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赵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