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杀妻”错案有了新进展。8月31日下午1时,佘祥林及其代理律师与当地政府部门签订协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佘祥林256994.47元赔偿金,当地政府支付佘祥林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金20万元。 记者在两份协议上看到:由赔偿义务机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赔偿佘祥林限
制人身自由金255894.47元(4009天×63.83元/天);由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佘祥林家支付的无名女尸安葬费1100元。同时,当地雁门口镇政府决定,一次性给予佘祥林家庭生活困难补助20万元(含建房费)。 佘祥林对赔偿表示满意。在谈到自己的将来,他表示先要治病———从看守所出来后眼睛出现眼底神经性萎缩、双腿有严重风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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