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之下“龙鬼”中枪身亡
2005年2月24日。繁华的四会市区结束了一天的喧嚣,夜幕降临了。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晚归的路人匆匆消失在小巷尽头。
一辆黑色的凌志小轿车缓缓驶出“地茂美食”饭店,行进在空荡荡的沿江路上。车里的人谈兴正浓,全然没有注意到有一辆蓝色的摩托车正悄
悄尾随其后。
轿车以每小时二三十公里的速度行驶,摩托车跟它保持着10米的距离,亦步亦趋。
轿车拐入沙尾一路十八巷金三角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加速、逼近。
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掏出“雷明登”猎枪,举枪、眯眼、瞄准,“砰!砰!砰……”枪声划破寂静,时间定格在22时10分。
轿车紧急加速,慌乱之中撞上了路边的障碍物,玻璃簌簌掉了一地。“龙鬼!龙鬼!”轿车内后排男子惊恐地大喊着“司机”的名字,“司机”没有反应。该男子打开车门夺路而逃,边跑边拿手机报警。
凶手当即调转车头,驾摩托车绝尘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离轿车不远处,两个17岁的男孩痛苦地捂着脸,鲜血沿着指缝向下淌。刚刚下晚自习的他们,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枪杀事件殃及,头部、颈部、背部都是鲜血。被误伤的是两个读高二的男生,曾民江伤势较重,背部、面部遭铁砂击伤(无生命危险),何振辉伤势较轻,右耳后枕部受伤。
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司机“龙鬼”头部中枪,抢救无效死亡。
百姓放鞭炮欢庆“龙鬼”毙命
让人震惊的是,死者“龙鬼”竟是一名警察。堂堂警察竟然在大街上被人“毙”了,“闹市枪声”震惊了四会,震惊了肇庆,惊动了广东省公安厅。
警察被枪杀,是“黑手”报复,是买凶杀人,是因公殉职还是与人结怨?省公安厅设立专案组亲临四会,表示为了保障执法者和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对此案要“彻查到底”!
当夜,四会市公安局会议室里灯火通明,肇庆市委副书记黄平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郑针和与“2·24枪击案”专案组的领导人员通宵未眠,紧急部署缉凶工作。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龙杰锋,27岁,警校毕业,先后在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经侦支队工作,曾任巡警和民警。
然而,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姚沙(乡)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
“鞭炮声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人放烟花庆祝,大沙热闹得不得了,街上的烟花、鞭炮全卖光了,去晚了的人都买不到。”住在大沙的吴伯清晰地记得那一夜放爆竹的情景,吴伯说,“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晚‘龙卷风’(即龙杰锋)被人‘买起’(即买凶杀人)了,去放鞭炮的大都是酒吧、娱乐场所的小老板。”“其实,不光是大沙、姚沙的人在放鞭炮,四会市区的人也在龙江河的大堤上放鞭炮!”城中区一家日杂店老板说。
当夜一些酒吧的生意出奇地好。“凌晨1点多了,我酒吧里的7个大包厢都坐满了人,他们是来庆祝‘龙卷风’死亡的,连埋单时都说‘今天太高兴了’,连打折都不用了。”城中区一家酒吧老板提起当天盛况,还津津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