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今年9月1日起实施。昨天,记者就《条例》的贯彻实施采访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连生。 记者:请您谈谈制定和实施《条例》的意义。
王连生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产许可证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对于从源头上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记者:《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法律制度是什么?
王连生:《条例》共分7章70条。主要内容和法律制度是,一、确立了以保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生产许可证制度。确立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主要包括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安全、金融安全和信息安全、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等六大安全类产品。二、明确了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体制。规定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管理主体是国务院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生产许可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即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三、确立了生产许可证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四、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严格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制度。明确了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了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为主要内容的发证审查制度;规范了发证工作的时限制度;规定了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中的公告和听证制度。五、强化了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措施,加大了发证后监督工作力度。强化了证书和标志制度、企业定期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对检验机构的监督制度、监督检查建档及公开查阅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加大了无证查处力度。六、强化了行政许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七、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记者: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有效期为几年?
王连生:《条例》规定,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如下条件:有营业执照;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条例》规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但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记者:请介绍一下《条例》规定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
王连生:《条例》在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权、执法检查权、封存权、扣押权、行政处罚权等权力的同时,对违法设定生产许可条件,该受理的申请不受理,该通过的审查不予通过,故意刁难企业,对获证产品不按照要求进行监督或者监督不力,都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作为生产许可证的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带头贯彻实施好《条例》,认真履行法定职能,进一步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的提高,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本报记者刘芳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