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落实,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强调,为了把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纳入法制化轨道,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一)进一步明确规定必须立即停产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二)进一步明确规定强化煤矿停产关闭整顿的措施。(三)进一步明确规定预防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四)进一步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主体责任。(五)进一步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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