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体育专讯 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违约金248万元,驳回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张曙光虽然没去法庭,但对于法庭的判决,张曙光的情绪有些激动,“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辽足上诉已经是 板上钉钉的事情了。”(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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