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电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今日透露,中国将从下月起至今年年底暂停汽油和石脑油出口退税,并将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据悉,此举是为了控制成品油出口,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
发改委表示,已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汽、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
再出口,按原油办理加工贸易内销补税手续。确需履约出口的,需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批准,主管海关凭有关批件放行。
发改委同时表示,中石化供应港澳、越南市场的航空煤油,可继续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出口航空煤油,具体数量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定。其加工出的汽、柴油由中石化集团公司留在境内市场销售,原则上不再出口。中石化通过加工贸易方式供澳门、缅甸、越南的汽、柴油长期合同的数量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定。
此外,中国官方表示,西太平洋公司和湛江东兴石油企业公司,可继续从事原油加工贸易业务,加工数量按严格控制的原则,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核定。在国内需要时,其生产的汽、柴油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回购在国内市场销售。(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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