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近日确定,青岛市为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扩大青岛大生活用海水规模,到2010年建成大生活用海水技术示范城市。同时,将黄岛电厂海水8万立方米/日淡化项目列为国家海水淡化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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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国家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确定,在青岛以及天津、大连等较大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活动;以青岛、天津、大连等海水利用技术支撑强、产业化条件好的城市为基础,加强产业化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海水利用产业化北方基地;扩大青岛大生活用海水规模,到2010年建成大生活用海水技术示范城市。
《规划》还充分肯定了由国家发改委支持、黄岛电厂和天津海水淡化所承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000立方米/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提出青岛市到2010年海水淡化量要达到18-20万立方米/日,到2020年达到35-40万立方米/日;2010年海水直接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年,到2020年达到25亿立方米/年。
作为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规划》确定了青岛今后的六项重点工作:一、建设以供应城市居民饮用水为目标的大中型海水淡化工程,在黄岛电厂建设若干各5-10万立方米/日的海水淡化工程;二、建设适合需要的海水净化厂和集中供水系统;三、结合电力、化工、石化、冶金等企业的节水改造和新建项目,建设一批1-5万吨立方米/日的海水淡化工程;四、大力实施海水直接利用工程;五、大力发展海洋化工产业,提高海水化学资源利用价值;六、在促进海水利用的法规建设、政策引导、价格机制、结构调整、组织协调等方面进行示范。
据了解,青岛等城市在开展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活动中所实施的一些重点工程,将获得国家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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