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全国各大高校陆续开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的同学们,一返校就听说学校本学期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拥有手机(毕业班除外)等较高档消费品的学生,不能享有助学金。郑州航院称此项新举措是“为了保障助学金发放的公平性”。此举一经传开,在校园内外引发不小争议。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全国各高校
今年纷纷出台新的《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航院本学期推出的新版《学生管理规定》中,对于大学生婚育、困难学生、大学生诚信等热点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明确规定:“有非婚性行为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非婚同居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未婚先孕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婚生育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郑州航院新版《学生管理规定》最引人注目的是,有手机的贫困生不能享受助学金。
据了解,郑州航院刚刚出台、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的学生管理规定的配套制度———《困难学生补助办法》中对补助对象作了严格的限制。其中一项规定即是:生活简朴,不抽烟,不喝酒,不使用手机(毕业年级学生除外),不铺张浪费。
除毕业生外,拥有手机等相对高档消费品的学生,不能享有助学金。这项规定一出,即引发不同声音:现在大学生拥有手机、电脑是普遍现象,为什么贫困生就不能拥有?也有人对此规定持赞成态度。
赞同者认为,手机并不是必备生活用品,贫困生没有必要使用。
郑州航院学生处处长叶伟杰说,手机不是学生必备的生活用品,且购买手机和使用手机花费很大,困难补助本来就是针对家庭困难、生活困难的学生的,是为了保障困难学生基本的学习生活,所以那些能够使用上手机的学生不应在此列。
郑州大学工学院的女生赵金华很赞成这样的规定。她告诉记者,同寝室就有一位贫困生,大一的时候很多同学都还没有手机,而她就已经买了。“既然她是贫困生,享受了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就应该把这些钱用在学习上,如果把钱花在买手机等非生活必需品上,这对其他同学来说很不公平。”
也有不少贫困生对此规定表示不满,该校一贫困生反问:“我打工赚钱买手机也不行吗?”河南农业大学大四的一位学生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对贫困生的歧视。她说,每个学生都是平等的,为什么贫困生就不能有手机?有了手机,师生联系更加方便,何况现在手机已经不是什么高档产品,有的300多元就可以买到,很多贫困生除了努力学习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赚钱,有需要的话,当然可以买手机。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道兴说,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出台这样的规定可以理解,但不该绝对化。他分析说,学校之所以制定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我国助学贷款制度不健全,学校、学生之间的信任度不高的现状。刘道兴也认为,手机并不是生活必需品,因此学校制订这样的规定并不过分。
本报郑州8月29日电
作者:党晓梅 本报记者 潘志贤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