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目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儿工委办的工作经费都已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国家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卫生、教育、环保等领域的经费投入翻了数倍…… 在29日举行的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北
京+10”论坛上,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张黎明指出,从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以来,中国政府认真履行承诺,采取了10条强有力的具体措施,积极推进、逐步健全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概括起来讲,实现十个纳入,形成五个体系。”张黎明介绍,目前我国已将妇女工作纳入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议程,将妇女发展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妇女权益保护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将妇女发展状况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将解决妇女问题纳入国家专项治理工作,将宣传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国家主流媒体的常规宣传,将妇女工作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规范化培训,将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人大的执法检查,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纳入政府序列,将中国妇女发展纳入世界妇女发展潮流。 现在,我国国家和地方都制定了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实施方案,国家制定和修订了100余件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妇女发展指标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3个地(市、州、盟)、2862个(县、市、区、旗)全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我国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下五个体系: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相关法律在内的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发展纲要、地方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相结合、全国性目标和地方性目标相结合、终极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中国妇女发展目标管理体系;以制定、实施纲要和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业务体系;监测妇女发展纲要(规划)的分级、全面、动态的监测评估体系;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团体大力协同的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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