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从10月1日起,《青岛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这项规定将使我市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在打破垄断、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的同时,确保公用事业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服务高质量、价格不失控。 &nbs
p; 据了解,这项规定是我市依据建设部去年颁布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和市民关系密切的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都要遵循这项规定。这些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采取招标等方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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