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之下夫妻怒而分手离婚,但等事情过去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下来之后,很多人便开始为自己当时的过激行为后悔。为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法院孙口法庭从去年5月开始大胆尝试实行“冬眠离婚”制度,挽救了多个破碎的家庭。 所谓“冬眠离婚法”,即夫妻双
方在法官确认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但调解不能和好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种承诺,夫妻双方在三至五个月内暂时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让夫妻双方体验离婚后的生活情境,从理性的高度审视婚姻,然后再决定是否离婚。 婚姻冬眠引发争论 “冬眠离婚”制度一经实施,在社会上就引起了广泛争论。有公众认为此举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权利的嫌疑,另外,也有人提出了实行“冬眠离婚”是不是也为转移婚内财产、出轨提供了条件和合理理由。 而孙口法庭副庭长张西敏解释说,采用“冬眠离婚”是在不违背《婚姻法》和《诉讼法》的大前提下,调节婚姻案件的一种方式。“不是所有离婚案件都适合‘冬眠离婚’,采用‘冬眠离婚’的案件要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实行‘冬眠离婚’,要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并且是自愿的。其次是法官经过详细了解情况,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尚未破裂,只是在冲动下提出离婚的。” “冬眠离婚”是不是为转移婚内财产打开了方便之门,有公众担心,为单方出轨提供了合理借口。张西敏说,这些问题都考虑到了,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决定采用“冬眠离婚”前,主办法官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情况记录在案。此间,如发现一方有“第三者”或财产转移的,“冬眠离婚”将马上叫停。 实行效果获得认可 自实施以来,在占1/4离婚案件中有10对欲离婚的夫妻尝试了“冬眠离婚”,其中有9对已破镜重圆,一对仍在离婚的“冬眠”阶段。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认为,“冬眠离婚法”既没有干涉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又可缓冲夫妻矛盾,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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