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百姓生活的公用事业要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有关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晚报讯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正在逐渐打破行政垄断,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我市专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改革后的公用行业服务不走样,价格不失
控。
近日正式出台的《青岛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采取招标等方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公用事业无小事”,为了防止特许经营中的企业垄断行为,我市明确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对特许经营者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并及时处理公众对特许经营者的投诉。(辛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