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通知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特奥会筹委会和全运会筹委会的捐赠,可 按现行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办法,准予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通知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特奥会筹委会和全运会筹委会的捐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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