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市综治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我市各部门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将由“控制”变为“服务”,进行“依房管人”、“公寓式”管理、“委托式”管理和“社区化”管理。
据了解,全市目前共有1
14万暂住人口,大量的暂住人员一方面带来了丰富的劳动力,为我市的发展创造了好的条件,促进了科技、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给租赁房屋管理带来了较大压力。
今后,各部门将推行4种模式管理暂住人口。
一是“依房管人”管理模式,房产管理人员与社区民警联合办公、联合走访、联合登记,提高外来人口和租赁房屋掌控率和工作效率。
二是要推行“公寓式”管理模式。鼓励、支持外来用工较多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职工公寓,利用现有的闲置楼房,建设适宜暂住人口租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公寓。
三要推行“委托式”管理模式。建筑工地、用工单位承担委托管理责任,建立暂住人口租赁管理法人负责制,减少漏管失控。
四要推行境外人员“社区化”管理模式。针对境外人员大量涌入,长期居住的外国人增加的实际,发挥社区“涉外警务管理站”的作用,形成以社区民警为基础,外事民警为骨干,其他警种协调配合的新型管理模式,减少境外人员随意租住民宅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
另外,市内四区公安分局将在每个社区配备1名协警员,逐步达到每1000名租赁房屋暂住人口配备1名协警员的比例,在社区民警带领下,专司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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