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结束的成都市外事干部培训班上获悉,成都市日前出台政策,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进行严格规定。规定明确,成都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
针对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方面,成都市日前已出台政策加强管理。规定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
凡可由较低级别的领导干部完成的任务,不派较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出访。各级各部门不得把出国(境)访问当作待遇,搞照顾性安排,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严禁巧立名目编造出访任务和搭车出访等。
对违反有关外事规定的出访团,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团组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记者 李娅 实习记者
刘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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