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起,武汉市中小学教师如果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收发信息,将被视为重大教学事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中的明确规定。 该《办法》中规定,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 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等行为,均为重大事故。责任人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学校对责任人予以解聘。
该《办法》中规定,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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