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在我市制定的第一部户外广告及招牌标识设施设置的技术规范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人行道上不准设置落地式广告。
作为目前我省第一部在广告设置技术方面的政府规章,该技术规范规定,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桥梁、隧道管理口
、道路收费口设置户外广告,如果户外广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也不得设置。遮挡风景旅游区的海域、山体景观、城市雕塑和景观设施的户外广告将被禁止。
这个规范还首次明确了市区层高20层以上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底板式户外广告。(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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