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的侯莲
女儿觉得爸爸妈妈没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像传奇,更像孽缘,同居20年,昔日的恩爱夫妻竟然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妹妹如今不愿再提起这段令她“恶心”的往事,执意要与哥哥离婚。而哥哥因为年事已大,不愿与妹妹离婚,两人如今僵持着,维系着这令人尴尬的关系。
昨日,记者专程赶到南充市嘉陵区河西乡采访侯莲(化名)和林瑞富(化名),“我不想再谈这个事情了,我准备离开这里不再回来了”,侯莲在电话里对风尘仆仆的记者说。在记者的再三劝说下,侯莲才答应见面,但拒绝采访,“我们只是聊天。”下午5时许,在南充市花市街的路边上,记者见到了一脸憔悴的侯莲,她今年35岁,现在上海一家工厂做染纱工。
外公外婆做主 15岁女孩嫁给哥哥
“我太累了”,侯莲接着说,她和丈夫林瑞富是1985年在外公外婆的安排下结婚的,“当时我并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侯莲说这话时表情复杂,那年她才15岁。
她的母亲张琼芬(化名)当年与林建国(化名)结婚并生下了林瑞富,因为林建国当时的家庭背景不好,经常挨批斗,张琼芬实在受不了就于1968年改嫁到了重庆永川,林瑞富那时已经10岁了。1970年,改嫁后的张琼芬在重庆生下了侯莲。
1984年,侯莲随母亲一起回南充探望外公外婆,然后就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1985年,15岁的她被外公外婆许配给了当时27岁的林瑞富,年幼的侯莲并不知道结婚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也没有去办过结婚手续,她只知道从此要跟一个自己喊哥哥的人共同生活了。
1987年,她与丈夫生下了第一个儿子。“儿子一出生眼睛就有点毛病,我以为是自己没休息好造成的”,侯莲皱着眉头说,现在才知道是近亲结婚酿成的悲剧。1989年,他们又生下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健康的女孩。
得知真相 要求解除婚约
1989年,母亲张琼芬从重庆到南充看望外孙,侯莲从母亲与丈夫的父亲林建国的交谈中,第一次得知自己与丈夫竟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但是当时自己也不太懂,何况又有了一对儿女,只想着把儿女盘大”。侯莲说她跟丈夫根本谈不上爱情,只是在一起过日子罢了。
2001年,侯莲随村里的姐妹一起去上海打工,在外面见了一些世面后,这个从没上过学的女人,开始意识到这桩姻缘的愚昧,但一想到两个儿女,她还是忍了。2001年,侯莲回家探亲时,跟丈夫发生了口角,感到跟丈夫无法沟通的侯莲一气之下第二天就返回了上海。2004年4月,侯莲正式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丈夫是亲哥 “想起就恶心”
“以前是我的哥哥,现在是我丈夫,我想起就觉得恶心”,侯莲说她只想尽快结束这段“孽缘”。从2004年4月起,侯莲就一直在处理离婚的事情,可是由于没有扯结婚证,这桩特殊的“离婚”一直搁浅。
她说,村上很多人都反对她跟林瑞富离婚,认为她是因为在外面认识了不三不四的男人变了心。前几天她带律师一起找林瑞富,村民们认为她带了“野男人”回家,“差点遭围起来脱不了身。”令侯莲痛心的是,儿女也不能理解她,跟着其他人一起恨她,到处说她的坏话。“如果他们能走出山村,出去见见世面,也许这个村一切都会改变”,侯莲说她和林瑞富都没上过一天学,也都不识字,走出山村才知道自己多么愚昧和落后。
公公:亲上加亲 两人结婚没啥
两人真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吗?记者带着这个疑问来到了林瑞富的家中,在一简陋的瓦房里,记者见到了林瑞富的父亲林建国,他正在坝子里晾晒包谷。他一说到侯莲就来气,“她走了我们家里就林瑞富一个人做活路了”,说到侯莲和林瑞富的婚姻,林建国承认了他们俩确实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但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又不是一个爹,姓都不一样,有啥子关系嘛?”并且认为这是“亲上加亲”,他很气愤侯莲的做法,“她倒是年轻哦,可以再嫁,林瑞富已经47岁了,不可能再结婚,以后老了怎么办?”林建国一口气说了一长串,显然被侯莲的做法激怒了。他认为是儿媳出去打了几年工,认识了其他男人才回来离婚的。
女儿:“我不想他们离婚”
林瑞富由于出门打工了,记者未能见到他,倒是见到了他们的女儿林小玉(化名)。林小玉今年16岁了,上初二。她躲在家里,根本不想提父母的事。林建国说,小玉一提起父母离婚就要哭。“我不想他们离婚”,小玉埋着头摆弄着自己的裙角说,父母以前的感情还是不错的,而且自己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对于父母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小玉表示她知道这个事实,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观点竟与她爷爷一模一样,令记者非常惊讶!
村民:两人姓不一样 不算近亲
村民们提起侯莲可以说是义愤填膺,“她就是出去认识了其他男人,挣了不干净的钱,回来就要离婚了”,村民们都同情林瑞富,说他家里很穷,上有老人下有小孩,侯莲这么做实在“没良心”。记者所接触的十几个村民不约而同地认为侯莲和林瑞富算不上近亲,“一个姓侯,一个姓林,又不是一个老汉”,“就算是近亲,那他们生的两个娃娃为啥子都是健康的呢?”侯莲的离婚请求在他们看来是一个托词。
民政:没有登记结婚 婚姻无效
为了彻底弄清事实,记者来到了河西乡民政所。民政所的所长刘德强告诉记者,前不久,侯莲曾经到乡民政所反映过她与丈夫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妹的情况,乡政府得知后,立即查找了所有的结婚登记档案,“但并没有找到侯莲和林瑞富的结婚档案。”
刘德强说:“从法律角度来讲,两人的婚姻是无效的”,但两人同居20多年,并有了一对儿女,客观上已构成了事实婚姻。
河西乡的党委书记姚春很无奈地告诉记者,在他们当地有种很奇怪的现象,家里都是女的出去打工,男的在家务农。女的如果提出离婚会被认为是伤风败俗,而男的提出离婚却很正常。
无奈:婚姻难了断离开伤心地
侯莲最后强忍着泪水对记者说,她回来这么多天就是想彻底了结这个事,现在看来不可能有结果了。上法院的话她必须提供能证明他们是亲兄妹的材料,她说她母亲在重庆,年纪也大了,而且一身都是病,让她到南充来是不现实的,如果去做DNA检测的话她也无法负担这笔昂贵的费用。
她决定过几天就离开这个地方,再也不回来了。记者问她有没有考虑过儿女,她把头扭到一边说,她会关心他们的,会给女儿学费和生活费,“我并没有认识其他男人,我现在只想得到心灵上的解脱”,说完这话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专家说法 属禁止之列 婚姻无效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正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而侯莲和林瑞富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应视为无效婚姻。
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黄萍所长:
作为医生,不提倡三代以内的血亲结婚。同母异父的侯莲和林瑞富有着一半的血缘关系,类似于亲兄妹了,他们产生下一代的发生畸形的风险非常高,从现实看来,他们的子女都比较正常,但可能有隐性遗传性疾病,如果他们的子女再产生下一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生几率会更高。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专家胡光伟:
近亲结婚不仅违背法律,而且对人口质量有一个很大的负面影响。村民们认为近亲结婚是亲上加亲,这是愚昧的说法,应当在当地加强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 本报记者
刘昕 摄影 李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