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民警叔叔,因为害怕那家伙报复,你们昨天调查时我没有讲实话,通过你们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我感到有法律撑腰没什么可怕的,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揭发糟蹋我的色狼。”8月23日下午4时,17岁的外地打工女薛梅(化名)第二次走进环翠公安分局北沟派出所,向办案民警讲出了事情的真相。
今年年初,薛梅
同荣成来威打工的妇女高某、甄某合租了位于市区花园中路某居室。高某同丈夫龙某离婚,双方于8月21日晚上发生争执,龙某产生了先杀死前妻而后自杀的念头。22日上午8时许,龙某来到高某租房处,备好绳子、电警棍等作案工具,企图实施罪恶的计划。
高某和甄某当时外出,只有薛梅在租房内睡觉。龙某见此情景,先用电警棍将薛梅击昏,随即用绳子将她手脚捆绑住,继而将其身上所有的衣裙用水果刀割破,而后将其强奸。龙某还狂妄地叫嚣:“强奸你顶多判7年刑,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龙某作恶后,仍然将薛梅捆绑,继续在屋内等候高某回家。约1个小时后,高某和甄某回到租房,龙某不由分说上前就对高某拳打脚踢,高某和甄某急忙跑进卫生间将门反锁,并迅速报警。随后,民警将龙某带回派出所审讯。
在审讯中,龙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薛梅当时因害怕对方报复,也掩盖了自己被强暴的真相。民警发现薛梅神态异常,感觉其中必另有隐情,就耐心地向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鼓励她讲出实情,勇敢揭发犯罪分子,使其受到法律的惩处。薛梅走出派出所后,越想越认为民警讲的有道理。于是,她重返派出所,揭发了龙某的罪行。
随即,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初步认定了龙某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已移交环翠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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