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敲诈人反被炸瞎眼 勒索他人钱财未遂的姜某不服赔偿他5万多元的判决提起上诉,近日被中院驳回
姜某原本想要勒索他人钱财,结果自己吃了大亏,反被炸瞎了眼睛。尽管法院判处用炸药将姜某炸伤眼睛的周某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
年,并赔偿姜某56843.50元经济损失,但事情过去10年,姜某依然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姜某上诉。
不断收到恐吓信件
提起这件事还得倒退10年,周某是平度市某镇村民,家里有些小财产,这让有些人看了“眼红”。1995年秋,周某突然收到几封署名为“保护组织”的勒索钱财恐吓信,而且每次对方都会把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危险品一起扔进周某家的院子里以示威胁。1995年11月底,又是一封恐吓信落进周某家的院子里,这次信中讲明,让周某在当月30日晚上把36000元钱用纸包好,送到村头一座粪堆边,否则就让周某“吃”炸弹。
设计陷阱惹祸上身
看着对方如此嚣张,周某十分上火,他干脆把对方投掷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等材料加工成一个炸药包放在一个黑皮包里,然后将皮包放到恐吓信上指定的地点,而自己就守在不远处的黑影里。当晚,果然有人出现了,当黑影提起皮包时,“轰”的一声巨响,前去“拿钱”的姜某被炸成重伤,双目失明。周某原以为这一炸可以抓住勒索自己的人,却没想到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赔偿姜某经济损失56843.50元。
不服判决上诉被驳回
去年7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姜某却出人意料地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平度市人民法院的宣判结果有严重过错,支持周某只赔偿部分赔偿款的认定事实不清。可是,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和审理后,近日还是依法驳回了姜某的上诉。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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