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丰华园小区“变脸”的有关问题。该小区不少业主认为住宅改成网点房使用,致使小区产生安全隐患,并且业主们对这种变更毫不知情。 日前,丰华园开发商———青岛天隆置业有限公司一名蓝姓负责人解释,他们公司当时是按照住宅用途出售的房屋,只是个别
业主擅自将住房改成网点房使用。对于小区固定铁栅栏被改成可以活动的铁门,以及栅栏与房屋之间的绿地被改成台阶,该蓝姓负责人称,这是住户个人所为,与他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当记者追问,小区配套设施遭到破坏,天隆置业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时,该负责人却以经常不在现场为由,未能正面答复这个问题。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如果天隆置业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住宅改成网点房出售,那么天隆置业便违反有关规定,其结果必然是无法通过验收,并且购房者也无法顺利办理产权证。因此,小区业主可以向规划部门举报,由规划部门进行查处。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称,开发商如果擅自将住宅改成网点出售,这便影响了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相对售楼时承诺来说,开发商便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只是个别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其责任应由业主自己承担。但是,天隆置业对于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也应当主动制止,因此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天隆置业尽快督促个别业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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