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一半要加钱,摔坏东西不给赔,处理投诉难度大…… 找“黑搬家”岂能不受害?
记者从市工商局消保处获悉,每年春秋两季,搬家公司投诉就会增多,今年也不例外,近来,由于乔迁家庭多起来,由“黑搬家公司”引发的投诉也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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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摔坏东西溜之大吉
市民林先生反映,8月11日,他通过媒体广告电话预约了一家名为“四通文明”的搬家公司。搬家工人到达后,林先生的担心多起来,有的工人竟然穿着拖鞋。就在往楼下搬运电视柜时,穿拖鞋的工人一滑,电视柜从手中脱落,自楼梯上滚落下来,摔得不成样子。工人们见状,立即丢下东西跑下楼,将装在车上的东西卸下后开车就溜。
事后,他打电话给这家公司,要求前往商谈索赔事宜,但对方拒绝透露地址。事实上,这家公司根本就没有注册登记,这给执法查处带来很大难度。林先生至今难以得到任何赔偿。
搬到一半突然加价
市民张女士8月19日预约了一名为“今日”的搬家公司,从错埠岭小区搬家至夹岭沟小区。由于此前搬过几次家,张女士知道其中的规矩,于是非常详细地向对方讲述了自己搬家的地点和楼层,以及要搬的东西和数量,还有停车处与单元门的距离。双方约定一车88元。次日搬家工人上门,再一次确认价格后,开始搬家。车到了新家楼下时,工人突然提出距离太长,必须加钱,一车不给150元就不搬。协商无果后,张女士给晚报热线打来电话,经记者协调,刘姓经理表示不再加价,而到头来,工人仅将价钱降到一车120元。再打电话找刘经理,已找不到人了,询问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对方拒绝。经查,该公司没有注册登记。
执法查处难度大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严碧龙告诉记者,目前搬家纠纷主要有四大问题:一是不按与消费者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二是与消费者约定好费用后,搬了一半就以种种理由提出加价,消费者如不答应就以卸东西相威胁;三是搬家公司无故损坏消费者财物后,既不道歉也不赔偿;四是消费者请来“黑搬家”出现财物丢失、损坏等情况,对方不提供地址,无法进行索赔。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投诉者事先都是与搬家公司订立的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书面内容,出现纠纷后很难分清责任,还有其中不少“黑公司”,如果对方不提供经营地址,工商部门很难上门进行查处。
定期公布黑名单
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于旭辉对记者表示,搬家公司侵害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与行业一直不是很规范有关。消协近期将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诚信档案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将投诉较多的搬家公司名单公开曝光,促进搬家行业诚信经营。记者
阎格宁